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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主旨: | 函轉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建置「開放式轉介平臺」相關資訊,請查照。 |
| 說明: |
| 一、 |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3月1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50023649號函辦理。 |
| 三、 | 考量各級學校於學生發生重大傷亡或涉及刑事案件時,可能接觸符合前揭規定之對象;另各教育相關業務單位於督導或推動學校業務時,亦可能有轉介需求,爰請各校視實際需要參考運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