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振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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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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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4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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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
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書函
主旨:請轉知所屬學校應依教育基本法規定,落實教育中立原則 並強化教師專業自主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近期媒體報導臺北市某高級中學教師接受中國中央電視台 採訪,引發社會各界對教育中立之關注。為維護教育專業 與中立原則,請各縣市政府加強督導所屬學校及教師,確 實依《教育基本法》規定辦理。
二、教師應本於教育專業,依法享有教學及言論自由,惟亦應 遵循《教育基本法》第1條、第2條所定,培養學生成為具 國家意識與國際視野之現代化國民,落實教育中立,不應 因個人立場或言行影響教學場域中立性及社會觀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