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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主旨: | 有關貴校於115年10月9日(星期五)辦理「115年度村校聯 合運動會暨民俗技藝活動」,因適逢假日,本府同意於115 年10月12日(星期一)核予補休,復請查照 。 |
| 說明: |
| 一、 | 復貴校115年10月2日楓國教字第1150003214號函。 |
| 二、 | 學校舉辦校際大型活動全校補假,每學年應以1次為限,貴 校於活動及補假期間,應注意相關安全規範,以維護學生身 心安全。 |
